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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招一般多少分能过分数线,南京卫校单招多少分录取

来源:中国招生网

时间: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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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国招生网小编为高考生分享关于高考分数线、高考志愿填报、报名入口、录取分数线、查分、高考批次线等信息,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1、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录取线2、单招一般多少分录取3、2022年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录取线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录取线:物理类390,历史类387。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市教委与市锋冲察经信委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教育部、财政部重点建设的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和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

学院始建于1965年,1999年升格为重庆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职学院,2007年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与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根据2015年6月学校官网显示,银茄学校占地1365亩,固定资产15亿元,校舍4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亿元,馆藏图书1000万余册。下设13个二级学院,开办专业53个,教职工10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名。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的师资力量

学校有两位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位专家被聘为教育部一级行指委委员,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508人,校判埋内专业带头人49人,行业企业的专业带头人21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校级科研创新团队12个。

单招一般多少分录取

单招一般180分到200分录取。

单招简介如下:

单独招生是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

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决定由高等职业院校在高考前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这种招生形式就叫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单独招生最早开始于2007年,命题主体单位由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逐步扩权到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内高职院校。

招生特点:

为探索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机制。单独招生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

单独招生院校生源范围主要应为其所在省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也可试点招收部分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校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历史沿革2020年考试的变化:

2020年,随着高考改革的进一步展开,第三批高考改革省份也开始采用新高考模式,而新高考模式对于单招考试来说最大的变化无非是考试模式的改变。

下面我们来回顾一下高职单招考试考试模式的历程:第一种,部分省份部分高校进行试点,当时一般采用高校自己组织考试或者几个类似高校进行联合考试的模式;第二种,部分省份采用全省联考的考试模式。

最新的高考改革重点对高职分类考试进行了改革,考试一般采用普通高中学生采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部分学科或者全部学科的成绩折算分进行计入笔试(部分省市除外,例如重庆市);中职生采用“文化素质考试+职业倾向性测试”的成绩作为高职分类考试录取依据。

2022年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重庆 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制定依据: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2022年学院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2条 学校全称: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Chongqing College of Electronic Engineering)。

第3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76号,邮政编码:401331。

第4条 办学类型与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第5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6条 全国高等学校代码:12609。

第7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8条 办学性质:公办。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市教委与市经信委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65年,地处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重庆,占地2606.8亩,固定资产19.62亿元,校舍77.6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55亿元,全日制在校生25016人,馆藏图 书 331.42万册。现有专升教师1441人,其中高级职称409人、硕士及以上学位987人。

学校建有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电子与物联网学院、通信工程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 财经 管理学院、数字媒体学院、建筑与材料学院、智慧健康学院8个(专业)实体性学院以及通识教育与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体育 与国防教学部3个(育人)功能性学院。学校主持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主编国家规划教材65部,建成国家级重点(骨干)专业16个、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资源共享)课程13门、国家级实训基地13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9条 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制度。

第10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称为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挂靠学 校招 生 就业 处),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纪检监督

第11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进行全程监督。

第12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校外人员从事招生工作。

第五章 专业计划及收费

第13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

1.2022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招生;2022年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总计有35个专业(含大类)计划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可在学校官网查询(最终以各省级招办公布计划为准)。

2.收费:① 学费 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费收费的批复》文件执行,每学年初预收学费构成为:每学分收费标准+专业学费,学分学费标准为85元/分。 毕业 学分标准:总计144学分。学校在《 新生 入学指南》中将分专业收费标准告知新生,新生亦可查看学校收费公示表。②住宿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渝价〔2002〕513号、渝价〔2007〕472号、渝价〔2012〕272号)文件执行,6人间每生每年收取1000元;8人间每生每年收取800元,具体收费以学生住宿的寝室类别为准;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章 录取

第14条 录取原则

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专业 平行志愿 模式:按考生投档专业确定录取专业。

2.院校平行 志愿 模式、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志愿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处理,专业不设分数级差。

3.美术生录取:美术考生专业成绩文考成绩双上线后,以专业成绩作为排序依据,按专业志愿优先进行录取。

4.加分原则:我校在专业录取过程中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政策性加分和降分,经所在省市招办批准投档到我校的,我校根据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5.其他要求:旅游管理专业要求不招收有口吃和听力受限考生。录取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15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复核,复核结果不合格者(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其它

第16条 学生资助政策

1.学校成立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学工部,具体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对象为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读大专生。但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2.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 励志 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实际发放奖助学金金额以当年市财政局、市教委下达的预算为准。

3.学校奖学金:学年奖学金(300-1000元每人);单项奖学金(150-3000元每次)。

除此之外,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办法、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具体参见学生手册。

第17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 证书 。

第18条 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纪纪委办公室、监察办公室

联 系 人:唐老师

监督申诉电话:023-65928060

第19条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

招生网站:

联系电话:023-65928125/8127/8128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76号(401331)

第20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21条 本章程由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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