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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大学2022春考招生官网,上海电力大学2021春考招生计划

来源:中国招生网

时间:202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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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电力大学春季考试的招生专业为应用化学、应用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应用化学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请外语考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报。目前上海电力大学已经公布了2022年的春季高考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大家快来了解一下吧!

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上海电力大学
二、就读校址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临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三、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上海电力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力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2022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专业层次学制计划数应用化学本科四年15人英语本科四年25人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应用化学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请外语考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报。
九、选拔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8 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2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1)2022年2月19日-2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
十二、录取规则(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英语专业依次比较学校自主测试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成绩高低,应用化学专业依次比较学校自主测试成绩、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3月16日-17日,预录取或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在网上进行专业信息登记。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预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和秋招录取考生的材料同时寄送。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及电力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各级各类资助。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 021-6165504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招生办官网: zs.shiep.edu.cn/咨询电话:021-61655105
十七、其他须知(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8号)规定的其他考试。(2)入学后相关事项:春季高考录取的学生将于当年9月份入校报到,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相关规定执行。(3)我校春招自主测试方案、时间、地点、公示、录取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均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4)有关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文化考试、录取确认等相关信息,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及时查阅。其他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或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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